養老保險政策問答(二)
1、因病或非因工傷殘提前退休的職工,如何辦理相關手續?
答:根據有關規定,因病或非因工傷殘申請提前退休的職工,首先要到地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醫療診斷。其次將醫療診斷證明送所在地的地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審核,作出是否屬于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結論。最后職工持鑒定結論和其他相關材料,到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提前退休手續。
2、退職條件是什么?
答:不具備退休條件,(即男不滿50周歲、女不滿45周歲或繳費年限不足15年),由醫院證明,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應當退職。
3、職工出生時間如何認定?
答:實行居民身份證與職工檔案相結合的辦法。當本人身份證與檔案記載的出生時間不一致的,以本人檔案最先記載的出生時間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