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11-04 來源:hfw.cc 作者: 我要糾錯
近日來多地金融監管部門陸續發文,提醒公眾要警惕打著數字藏品、元宇宙旗號的非法行為。11月4日,中國移動通信聯合會元宇宙產業委員會、中國通信工業協會區塊鏈專業委員會中關村大數據產業聯盟元宇宙智庫委員會聯合印發了《關于鼓勵數字藏品發展和第三次自律規范的通知》,提出“三不”“三要”原則,再次為元宇宙發展提供行業規范。
通知提出,許多新技術自誕生到發展成熟,會經歷多次峰谷波動。目前國內數字藏品行業在版權保護、內容發行以及IP價值衍生變現等方面,為文創產業賦能、豐富數字經濟模式創造出巨大的開發價值,特別是在藝術品、收藏品貿易領域。
而作為以區塊鏈技術為核心的創新性應用,數字藏品在飛速發展過程中,難免伴隨著價格的泡沫、市場的炒作與外界的質疑,在當下依然具有不確定性與風險性。
如何讓虛擬資產創新能夠可持續蓬勃發展,同時確保金融穩定、保障消費者權益、打擊洗錢及抑制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方面的潛在風險,作為“元宇宙共識圈”的發起者和踐行者,中國移動通信聯合會元宇宙產業委員會與中國通信工業協會區塊鏈專業委員會于今年4月14日聯合發布了《關于規范數字藏品產業健康發展的自律要求》,以推動我國數字藏品產業健康有序規范發展,實踐《元宇宙產業宣言》和《元宇宙產業自律公約》;今年9月4日,三協會發布了《關于再次規范數字藏品健康發展的自律要求》,呼吁行業自律并對本機構委員單位提出規范要求。
為推動數字藏品行業高質量發展,真正為加快推進國家文化數字化戰略作出貢獻,三協會在前兩次自律要求的基礎上再次強調:作為數字藏品企業和機構,應該以身作則、著力發展區塊鏈開源平臺等商業模式,加速探索虛擬數字資產、藝術品、知識產權、游戲等領域的數字化轉型與數字科技應用,并提出在此過程中應遵循“三不”“三要”原則:
三不
不得通過分割所有權或者批量創設等方式削弱數字藏品非同質化特征,變相開展代幣發行融資(ICO)。
不得為數字藏品交易提供集中交易(集中競價、電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持續掛牌交易、標準化合約交易等服務,變相違規設立交易場所。
不得以比特幣、以太幣、泰達幣等虛擬貨幣作為數字藏品發行交易的計價和結算工具。
三要
要對發行、售賣、購買主體進行實名認證,確保證照齊全,資質完善。妥善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發行交易記錄,積極保護消費者權益,積極配合反洗錢工作。
要發行數字藏品產品時,在保持技術穩定、可靠的同時,盡可能公開相關信息,并在各個環節包括技術提供方、產品方、平臺方包括數據托管方把握好各自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數字藏品產業從業者要努力提升產品創新水平,提升產品滿足市場需求的能力,挖掘數字產品要有真實可持續的市場需求,制定相應的措施來監控、預警和及時處置相關不法和不誠信的行為。
以下為通知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