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1-07-30 來源:合肥網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糾錯
安徽省公辦普通高校本科學費標準表
學校分類 |
專業分類 |
學費標準 (元/生•學年) |
備注 |
學院類高校 |
文科類 |
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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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類 |
4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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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類 |
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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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類 |
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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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類高校 |
文科類 |
4900 |
其中:安徽大學文科類5000元/生•學年,理科類5400元/生•學年;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合肥工業大學普通專業5500元/生•學年。 |
理科類 |
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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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類 |
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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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類 |
8000 |
注:本科專業收費標準分類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文科類專業包括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不含體育學類)、文學、歷史學、管理學7個學科門類;理科類專業包括理學、工學、農學3個學科門類和教育學學科門類中體育學類;醫學類專業包括醫學學科門類;藝術類專業包括藝術學學科門類。
今年秋季開學新生執行新學費標準
今年4月中旬,安徽省發改委牽頭召開了學費標準聽證會。經過安徽省政府同意,調整后新標準分為學院類高校學費標準和大學類高校學費標準。
學院類高校:文科類學費標準每生每學年4600元、理科類每生每學年4900元、醫學類每生每學年5200元、藝術藝每生每學年8000元。
大學類高校:文科類每生每學年4900元、理科類每生每學年5200元、醫學類每生每學年5500元、藝術類每生每學年8000元。其中,安徽大學文科類每生每學年5000元、理科類每生每學年5400元;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合肥工業大學普通專業每生每學年5500元。
調整后的收費標準從2021年秋季入學新生開始執行,在校老生仍按原收費標準執行。保留學籍復學的學生,按當年注冊學籍時的學費政策(即老生老政策)執行。
上調幅度為26.1%,符合國家規定
此前,安徽省公辦普通高校本科學費標準20年未作調整,目前全省公辦普通高校本科學費標準在全國排第28位,在中部六省、長三角三省一市中均為最低。此次調整之后,平均學費標準由每生每學年3885元提高至4900元,上調幅度26.1%。
省發改委認為,調整后的收費標準符合國家政策規定,與近年來外省調價幅度及成本占比大體相當,與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既不宜過高,也不宜過低。”
可自主決定優勢專業學費可按比例上浮
記者注意到,此次除了學費調整標準,今后,各公辦普通高校可根據辦學成本、學科建設等情況,自主決定不超過全部本科專業數20%的優勢專業,執行學費標準上浮政策,上浮幅度最高不超過10%。
其中,國家“雙一流”建設學科專業學費標準上浮不超過20%,非藝術類高校藝術類專業不得上浮,農林、民族等特殊專業可自行下浮學費標準。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合肥工業大學執行學費標準上浮專業數仍從原規定。
將制定出臺學分制收費管理辦法
在此前的聽證會上,有1位參加人建議,“要完善學分制收費政策,學分高的獎勵要加大。”對此,安徽省已經明確,實行學分制教學管理的公辦普通高校,可試行學分制收費。
值得一提的是,當前,安徽省正在研究擬訂具體實施意見,加快推進學分制培養方案研究制定,在此基礎上制定出臺學分制收費管理辦法。對學分制收費政策,將嚴格按照國家規定進行界定。
鼓勵和引導社會各界向高校捐贈
按照要求,今后各級政府要落實公辦普通高校政府投入主體責任,進一步加大財政對教育的投入力度,確保財政一般公共預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減,確保按在校學生人數平均的一般公共預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減。
同時,綜合考慮經濟發展狀況、培養成本和群眾承受能力等因素,建立與財政撥款、資助水平等相適應的學費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接下來,安徽省將鼓勵和引導社會各界向高校捐贈,加強產學研合作,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提升社會服務能力,積極拓寬辦學經費來源渠道。
確保不影響困難學生正常學習和生活
再過不久,省內高校都將陸續開學。三家單位要求,公辦普通高校要認真落實獎學金、助學金政策,積極幫助學生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對家庭經濟困難、難以繳納學費的高校新生,走“綠色通道”先行辦理入學手續。
此外,嚴格執行從高校事業收入中提取4%—6%的經費,用于學生資助,確保不因學費標準調整影響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正常學習和生活。
加強對收費監管力度依法查處違規收費
省發改委等單位要求,各公辦普通高校要加強教育收費管理,完善內審監督機制,認真落實教育收費公示制度,自覺規范收費行為;學費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另外,全面優化收費支出結構,重點向教學科研、學科建設傾斜。各級發展改革、財政、教育、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加強對高校教育收費監管力度,依法查處違規收費行為。
原始文件
安徽省發展改革委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校本科學費標準的通知
皖發改價費〔2021〕348號
各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教育局,各公辦普通本科高校:
為完善公辦普通高校本科學費政策,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擔與補償機制,促進我省高等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經省政府同意,決定調整我省公辦普通高校本科學費標準(調整后的收費標準詳見附件),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完善收費管理機制
各公辦普通高校可根據辦學成本、學科建設等情況,自主決定不超過全部本科專業數20%的優勢專業,執行學費標準上浮政策,上浮幅度最高不超過10%。其中,國家“雙一流”建設學科專業學費標準上浮不超過20%,非藝術類高校藝術類專業不得上浮,農林、民族等特殊專業可自行下浮學費標準。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合肥工業大學執行學費標準上浮專業數仍從原規定。
實行學分制教學管理的公辦普通高校,可試行學分制收費。具體學分制收費辦法由省教育廳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另行制定。
二、全面落實教育資助政策
各公辦普通高校要認真落實獎學金、助學金政策,積極幫助學生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對家庭經濟困難、難以繳納學費的高校新生,要按照“綠色通道”有關規定要求,先行辦理入學手續。要嚴格執行從高校事業收入中提取4%—6%的經費,用于學生資助,確保不因學費標準調整影響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正常學習和生活。
三、繼續加大高等教育投入
各級政府要落實公辦普通高校政府投入主體責任,進一步加大財政對教育的投入力度,確保財政一般公共預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減,確保按在校學生人數平均的一般公共預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減。綜合考慮經濟發展狀況、培養成本和群眾承受能力等因素,建立與財政撥款、資助水平等相適應的學費標準動態調整機制。鼓勵和引導社會各界向高校捐贈,加強產學研合作,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提升社會服務能力,積極拓寬辦學經費來源渠道。
四、強化教育收費監管
各公辦普通高校要加強教育收費管理,完善內審監督機制,認真落實教育收費公示制度,自覺規范收費行為。嚴格執行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學費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全面優化收費支出結構,重點向教學科研、學科建設傾斜。落實財務收支和預決算信息公開制度,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各級發展改革、財政、教育、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加強對高校教育收費監管力度,依法查處違規收費行為。
本通知從2021年秋季入學新生開始執行,在校老生仍按原收費標準執行。保留學籍復學的學生,按當年注冊學籍時的學費政策(即老生老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