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05-26 來源:合肥網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糾錯
高血壓(Ⅱ)納入慢性病管理
7月1日起慢性病患者看門診有了新規定
《合肥市慢性病門診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出臺。該《辦法》從今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根據新的辦法,合肥市將對慢性病持卡人員進行復審、明確了門診慢性病轉移辦法、將慢性病由56種調整為57種、調整了部分病種限額標準,同時,壓縮了門診慢性病鑒定環節的辦理時間,由原來的30天減少為15個工作日,優化經辦流程。
高血壓(Ⅱ)納入慢性病管理
與原政策相比,《辦法》調整了病種準入標準,高血壓病在原病種基礎上,增加高血壓(Ⅱ),解決經住院或門診確診,持續2年以上服藥治療的參保人員門診治療保障需求。
此外,結核病細分出耐藥性肺結核;慢性丙型肝炎細分為慢性丙型肝炎(1b型)、慢性丙型肝炎(非1b型),根據治療用藥不同,分別設置支付限額;心臟瓣膜置換和血管支架植入術后拆分為心臟瓣膜置換術后、血管支架植入術后;按省文件規定,小兒腦癱準入標準年齡調整為7周歲以下。
慢性乙型肝炎等部分病種調整限額標準
記者在《辦法》中注意到,對于同時患多種慢性病的,以支付限額最高的為基數,每增加一個病種,按照增加病種限額的60%增加支付額度。其中,同時患有高血壓、冠心病、心功能不全、腦出血(腦梗死)等關聯性病種的,按增加病種限額的30%增加支付額度。
此外,《辦法》還調整了部分病種限額標準。如高血壓(Ⅱ),調整后職工每年門診支付限額為2400元,居民為2000元。慢性乙型肝炎,職工每年門診支付限額由6000元降至4000元,居民由5000元降至3200元;慢性丙型肝炎(1b型),調整后職工每年門診支付限額由44000元降至5100元,居民由38000元降至4200元;白血病,調整后職工每年門診支付限額由30000元升至48000元,居民由25000元升至40000元。
15個工作日可完成門診慢性病鑒定
據介紹,參保人員可在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或通過“合肥醫保”微信公眾號申請辦理門診慢性病登記,申請材料齊全的,醫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組織完成醫療專家鑒定。通過鑒定的,自行打印《門診慢性病醫療卡》,按規定享受慢性病門診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