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11-06 來源:合肥網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糾錯
合肥網hfw*** 新修訂頒布的《安徽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已經于11月1日起正式實施。相比老辦法,新管理辦法對于物業收費的多方面出臺了新規范。新規是否已經全面落地,實施起來還有哪些環節需要“補缺”?今天,記者隨機對一些小區的物業管理情況進行了探訪,傾聽市民對物業服務市場的看法和心聲。
■關注一
利用物業共用部位 經營更加“陽光”
■新規:
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征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后,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業主所得收益應當主要用于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物業服務企業每年(或財務年度)向業主、物業使用人公布利用業主共用、共有設施經營收益和支出情況,接受監督。
■探訪:
現實當中,很多小區的公共設施經營收益都讓人看的是云里霧里,基本上業主想了解這方面的情況很難。“從來沒想過這方面和自己的權益有關,總覺得小區道路是物業管的,讓誰進來都行只要別擾民。”合作化路上一家小區的居民楊杰認為,過去時不時地能看到小區內有一些商家進來在路邊擺個小展臺,利用周末促銷一些商品,像賣灶具的、銷售手機、電動車產品等等,搞不清楚物業是收錢后讓他們進來的還是免費的。
家住北二環學院里的老錢表示,“住高層啊,進了電梯看那廣告是經常換來換去的,有演唱會的、美容的、拔牙的,還有快遞公司的廣告,五花八門也不知道這個費用是怎么算的,到現在物業沒有公布過,大家也缺少這方面的監督意識。”
合肥市曾有規定,公共收益30%用于補貼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70%納入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多數小區還沒能做到這點,物業企業下面養了那么多員工,也要賺錢吃飯,利用小區一些設施做點經營是可以理解的,過去都是物業和商家直接談,業主很難參與進來。”銅陵路附近的一家物業公司內部人士坦言,目前在考慮完善制度,合適的時候能將共用設施經營的情況和業主進行交流,這是物業管理市場逐步規范的一大方向。
現在,如果按照新的物業收費新規,小區公共場地展臺收益、電梯廣告、小區會所舉辦的商業活動……都得先讓業主說了算,還得把賬本定期“曬一曬”,小區公共收益的歸屬問題進一步明確,有利于業主維權。不過,短期內執行起來難度不小,如何有效實施就需要等后續的配套監管措施跟上。
■關注二
外來車輛進小區臨時停放可“免費”
■新規:
物業服務區域內車輛停放收費標準,應當區別車位、車庫的專有權益、管理服務成本等因素收取車位服務費和場地使用費。其中專有車位(庫),應交納車位服務費;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共有車位(庫)的車位使用人或租用車位的使用人應當交納車位場地使用費。物業服務企業不得向進入物業管理區域內,為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配送、維修、安裝等臨時停放車輛收取停車費用。
■探訪:
記者隨機走訪了七八家住宅小區,發現部分小區允許外來車輛按規定有序停放,只要有空位就可以停車,并且一直是不收費;有的小區因為車輛多,外來車輛壓根不給進入;個別小區表示短時間停車不收費,長時間占用其他車位還是會酌情收取一定費用,要具體看情況再定。
“走個親戚串個門,車子在小區停放一下就收費,總覺得傷感情。”家住新華U閣的劉先生告訴記者,前段時間黃山路附近有個小區的業主和物業起了沖突差點打起來,起因就是因為業主親戚開車來訪,物業收取停車費沒有協調好造成的。
“我覺得對于臨時停車的車輛,如果時間超過半小時,必須要收費,這樣對于停車難才能有效管理。”在財富廣場上班的白領馬曉麗則表示,她就遇到過小區內車位被運送裝修材料的車強占,給自己帶來不便的事情。現在私家車越來越多,小區內業主自己停車都很難,如果外來車輛再占住車位半天不走引發矛盾,這個責任該去找誰?
相關法律界人士認為,外來車輛臨時進小區能不能收費,如何收費一直以來比較模糊,沒有特別具體的規定,F在盡管說和業主有關的臨時停放車輛不能收取費用,但是多久算是臨時停車還有待明確。此外除了配送、維修、安裝三種情況,走親訪友進小區較長時間停車是否會進行約束,下一步也需要再具體些。
■關注三
物業費用的預收和交納權責更明確
■新規:
物業公共服務費可以預收,具體由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所約定的期限向業主、物業使用人收取,約定時間不得超過物業服務期限;未作約定的,預收期不得超過6個月。
物業服務企業違反規定以及物業服務合同,擅自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以及重復收費的,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有權拒絕繳納。
物業服務企業依約履行義務的,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應當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未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探訪:
先收費后服務,已經成為小區物業管理的行規。不過記者了解到一些建成年代較長的小區在物業收取上并不十分規范,在沒有合同約定的情況下,預收物業費顯得有些隨心所欲,而一些居民則在用拖欠物業費用表達著對物業服務質量的不滿。
“作為一個十多年的老小區,和業主們沒有物業管理合同,收多少錢是物業說了算,而且一交就必須是一年。”蒙城路上某小區的居民王大媽生私下透露,去年她就沒交物業費,小區物管來催了好多次。
該居民表示,不交的原因是樓下的電子門壞了,反映過幾次都沒人去修,長期以來電子門早已成為擺設,無法關上起不到安全防范作用。“并不是想惡意拖欠,但是你沒盡到該管的責任和義務,交了錢就是指望物業能真正把事做好,服務要跟上才行。”
有數據顯示,目前合肥的小區中,物業費收繳率達到80%的都在少數,很多小區收繳率甚至不到一半。為了避免干了活收不到錢,一些物業公司就在收費方式上想辦法,比如預收。還通過預交一年、兩年送不同檔次的禮品,或者一次性交納采取優惠等措施,來吸引業主繳費。
不過按照新規,物業費預收的時間不能隨意確定,一般情況下,物業公司與業主沒有約定的情況下,最多不能超過半年。業主需要注意的是,長期不交納的,物業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現在就看合肥的具體執行規定了,到明年再收物業費的時候,物業和業主雙方都按新規定來,物業費該怎么收就怎么收,居民們也不要拖欠,這樣大家都省心。”一家物業公司的負責人期待著。 本報記者 吳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