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01-15 來源:合肥網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糾錯
自2014年1月1日開始,合肥市將執行新的保障性住房申請標準,申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高于15260元的將被納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到戶籍地社居委提交申請。
合肥市廉租房和公租房保障也將從元旦起正式并軌,將合肥市城鎮住房困難群體按照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占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分為四類,并分類納入保障范圍。
以2013年為例, 4類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分別為低于410元/月、4920元/年;低于737元/月、8840元/年;低于1272元/月、15260元/年;低于1695元/月、20347元/年。
第一至第三類人群為廉租住房保障對象,可申請實物配租或租賃補貼,優先納入保障范圍。第四類人群為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屬于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范圍,只能申請實物配租,不予租賃補貼保障。而目前合肥市市本級公租房尚未有項目交付,因此第四類人群暫時無法享受保障。
符合條件的住房保障家庭,應該到戶籍所在地社居委申請。申請人實際居住地與戶籍所在地社居委不一致的,須先到實際居住地領取《合肥市申請社會救助事項入戶調查表》,申請人憑實際居住地社居委簽署意見的入戶調查表和相關材料至戶籍所在地申請住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