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3-07-23 來源:合肥網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糾錯
符合條件的來肥務工人員也將可以在合肥申請臨時救助。昨天,合肥市民政局公布了《合肥市城鄉居民臨時救助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按照《細則》,凡由于家庭成員生病、就學或遭遇突發事件等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水平暫時低于當地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困難家庭,均可申請獲得臨時救助。今后,臨時救助對象將不僅限于低保邊緣家庭,同時,符合條件的來肥務工人員也可以在合肥申請救助。
[救助對象]
不再以低保邊緣戶為條件
記者了解到,此前,合肥市臨時救助政策的對象范圍曾限定為,持有合肥市區常住戶口一年以上,并且長期居住在本市轄區內的城鄉低保邊緣家庭(所謂的城鄉低保邊緣家庭,是指家庭每月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標準且低于1.8倍的家庭)。
不過,昨日公布的《細則》中,低保邊緣家庭和戶口等詞語都不見了蹤影。
根據《細則》,臨時救助對象為,由于家庭成員因病、就學或遭遇突發事件等原因造成其家庭基本生活水平暫時低于當地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困難家庭,以及區級以上政府認定的其他需要給予臨時救助的城鄉困難家庭。此外,在居住地連續居住、就業一年以上,且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規定的臨時救助條件的外來務工者等人戶分離(經常居住地和常住戶口登記地不一致)家庭,可以在居住地申請臨時救助。
“今后,臨時救助的對象將不再以低保邊緣家庭和常住戶口為前置條件,也就是說,所有的家庭,凡遇到因病、就學或遭遇突發事件導致生活困難的,都可以申請獲得救助。”合肥市民政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
[救助范圍]
四類情況可獲得救助
根據《細則》,因四類情況直接導致家庭基本生活水平暫時低于當地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困難家庭,可以獲得臨時救助。
具體來說,一是因家庭成員患危重疾病,扣除各種醫療保險、醫療救助和其他社會幫困救助資金后負擔仍然較重的;
二是對因子女入學費用負擔過重(不含自費擇校生和非全日制大中專學生)的;
三是對家庭成員遭遇車禍、溺水、礦難等人身意外傷害,在扣除各種賠償、保險、救助等資金后負擔仍然較重,或因火災等突發性意外事件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導致其基本生活暫時低于當地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
此外,對其他因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經各種救助措施幫扶后,家庭基本生活水平暫時低于當地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困難家庭予以救助。
不過,流域性水災、旱災、風雹災、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較大范圍社會性災害的救助,原則上不在該項救助之列。
[救助標準]
最高為低保標準的6倍
根據規定,臨時救助標準原則上按照申請對象困難程度實行分級、分類救助。臨時救助實行一事一救。同一申請人、同一事由的,一年內原則上只救助一次(同一事由享受其他部門相關渠道救助的,包含在內)。特殊情況經區級民政部門認定,一年內最多給予兩次救助,且第二次救助金額不得超過首次。累計救助金額不能超過低保標準的6倍,若按照合肥現在的低保標準410元/月來計算的話,即為2460元。
具體來說,若因疾病導致生活困難的,給予一次性救助,金額不超過低保標準的6倍;因就學或突發災害導致生活困難,一次性救助金額不超過低保標準的3倍;經區級以上民政部門批準其他特殊情況臨時救助,不超過低保標準的2倍。
緊急情況先救助后補手續
[救助申請]
凡認為符合條件的城鄉居民,以家庭為單位,可直接向其戶籍所在地(人戶分離家庭向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或委托村(居)民委員會代理提交申請。申請時,需填寫《臨時救助申請審批表》,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其中,人戶分離者需提供居住滿一年以上證明(租房證明、工作證明、鄰里證明)。
鄉鎮(街道辦事處)應自受理申請當天起2個工作日內組成核查組,開展入戶核查。經核查符合救助條件的家庭,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在其所在村(居)委會和居住地公示2天。公示結果無異議的,及時報區級民政部門審批。對符合規定條件、申請材料齊全的,審核審批工作應在2個工作日內辦結,并反饋給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同時通知同級財政部門。
緊急情況下,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可根據區民政部門授權先行救助,后補齊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