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1-08-28 來源:合肥網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糾錯
今后,企業向個人贈禮或許要繳個人所得稅。日前,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關于企業促銷展業贈送禮品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通知中明確企業向個人贈送禮品,屬于以下三種情形的,取得該項所得的個人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由贈送禮品的企業代扣代繳。
這三種情形分別為:企業在業務宣傳、廣告等活動中,隨機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對個人取得的禮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項目,全額適用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企業在年會、座談會、慶典以及其他活動中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對個人取得的禮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項目,全額適用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企業對累積消費達到一定額度的顧客,給予額外抽獎機會,個人的獲獎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項目,全額適用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本報記者 呂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