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0-05-20 來源: 作者: 我要糾錯
參保繳費
1、2009年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時間是如何安排的?
答:居民參保登記時間為2009年7月20日至9月20日;在校學生參保登記時間為2009年8月25日至9月20日,逾期不予登記。
2、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是多少?
答: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1)在校學生、少年兒童及18周歲以下居民每人每年個人繳費30元。(2)其他居民每人每年個人繳費120元。其中,享受一類低保人員和重癥殘疾人員每人每年個人繳費30元。
3、18周歲以下居民年齡計算截止時間是何時?
答:18周歲以下居民年齡今年計算截止至2009年9月30日。
4、重癥殘疾人員是指哪些人員?
答:重癥殘疾人員是指經市殘聯鑒定的二級以上(包含二級)肢殘;二級以上(包含二級)聽力、語言殘;二級以上(包含二級)智力殘、視力殘(不含低視力)、精神殘、多重殘等,持有市殘疾人聯合會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殘疾人員。
5、一類低保人員是指哪些人員?
答:一類低保人員是指經市民政部門確認的,持有《合肥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按年度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員。
6、市轄區的農村“五保戶”是否屬于“一類低保人員”?
答:市轄區的農村“五保戶”可按照“一類低保人員”繳費標準30元/年繳納城居醫保費。
7、已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或開發區組織的醫療保險的本市居民,可否參加我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答:按照不重復參保原則,由本人自愿選擇,或繼續按原方式參保,或選擇參加我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8、新參保居民如何辦理登記?
答:攜帶《戶口本》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