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0-05-20 來源: 作者: 我要糾錯
問: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有哪些規定?
答:失業人員應當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依據其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時間計算。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每滿1年,享受3個月失業保險金;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在享受12個月失業保險金的基礎上,自第5年開始計算,每滿1年,增加2個月失業保險金,合并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以上的,在享受18個月失業保險金的基礎上,自第10年開始計算,每滿1年,增加1個月失業保險金,合并期限最長為24個月。
問:失業保險醫療補助金有哪幾項?哪些失業人員是失業保險醫療補助金的支付對象?
答:失業保險醫療補助金是指支付給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的補助。失業保險醫療補助金包括兩項:定額醫療補助金和住院醫療補助金。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失業人員,每月享受定額醫療補助金。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患病住院治療、符合計劃生育規定做絕育手術或分娩的失業人員,按規定給予住院醫療補助。
問:農民合同制工人到何處辦理領取一次性生活補助金的手續?
答:農民合同制工人持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關系證明書、戶口簿、身份證、本人一寸免冠照片2張、培訓證明到合肥市勞動保障局三樓大廳失業管理窗口3號臺辦理領取一次性生活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