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0-05-20 來源: 作者: 我要糾錯
日前,市建委、勞動保障局、地稅局聯合下發《合肥市建筑業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現就主要內容編寫問答予以介紹。
問:哪些建筑業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
答:我市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使用農民工的建筑業企業都必須為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建筑業企業包括:施工總承包企業、專業分包企業、勞務分包企業。建筑業企業中已按規定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五項社會保險費的職工,仍按原規定辦理各項社會保險。
問:建筑企業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有哪些保證措施?
答: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所承接的工程項目在簽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后,辦理開工手續前,應為在建工程項目施工工地的所有農民工辦理工傷保險。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在核發《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時,應同時審查項目總承包企業辦理工程項目參加工傷保險手續,對未參加工傷保險的項目不得發放《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問:繳費費率是多少?
答:建筑業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以工程項目施工承包合同總造價的15% 作為繳費基數,按1%費率繳納。即按工程項目施工承包合同總造價的 1.5‰繳納工傷保險費。
問:繳費方式有哪些?
答:總承包企業在簽定總承包合同后,應填寫《合肥市建筑業農民工工傷保險繳費申報表》,及時到地稅部門辦理申報繳費手續。繳費后,需攜帶加蓋公章的含有建設項目名稱、工程總造價、工程地點、工期等內容的合同相關頁碼的復印件、繳費憑證和《合肥市建筑業農民工工傷保險繳費申報表》一式三份,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