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國家法律法規的明確規定!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72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這里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主要是指我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也包括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這里的社會保險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具體規定了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的參加范圍,對不參加社會保險和不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行為做出了明確的處罰規定。
二是社會保險工作的必然需要。近年來,雖然經過努力,但我市社會保險擴面征繳工作仍存在一些問題,突出的是擴面難,特別是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參保面較窄。在部分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社會保險意識尚不到位的情況下,如果不落實社會保險強制性征繳的各項措施,一方面一些勞動者的合法利益得不到保障,另一方面社;鹨矡o法做到應收盡收、收支平衡,就會影響社會保險待遇的按時足額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