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全區2022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2019〕26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22〕1號)、《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2〕7號)和《關于做好合肥市2022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合教〔2022〕50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依法依規原則。嚴格落實義務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認真執行教育部“十項嚴禁”和市教育局“六個杜絕”等有關招生工作規定。嚴禁提前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超計劃、超范圍招生,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以面試、面談、評測等名義或委托第三方選拔學生。
(二)屬地管理原則。區教體局在區政府領導下,統一組織實施全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統籌公辦、民辦、高校附屬中小學和市管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各學校要認真制定本校2022年招生入學方案,及時公布入學條件、報名時間、報名方式、聯系電話等信息,妥善處理招生熱點難點問題,切實做好義務教育招生工作。嚴格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教〔2020〕37號)關于全面均衡分班要求。
(三)免試就近原則。嚴格遵守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規定,公辦學校學區或民辦學校審批地范圍的確定、調整嚴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2〕7號)、《關于進一步規范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區劃分調整的指導意見》(合教基〔2019〕56號)執行。民辦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
二、報名條件
小學入學年齡原則上要求截至2022年8月31日年滿6周歲,在學校有空余學位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放寬,但截至2022年12月31日須年滿6周歲。小學畢業生原則上回戶籍所在地升入初中。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雙方或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由區教體局批準。
三、招生入學內容
(一)公辦學校招生。1
.招生時間。公辦學校招生時間從6月下旬開始,相關招生時間安排見附件1。
2
.招生方式。公辦學?赏ㄟ^“合肥市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報名登記系統”,采取“線上登記錄取,或線上預約、線下審核錄取”的方式招生。在規定時間內,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通過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登記或預約,根據系統提示,攜帶相關材料分批錯峰到相應學校進行報名資格審核。無法在網上登記或預約的,可直接到學校進行線下審核并線上登記。已在小學畢業學校集體報名的七年級入學學生,無需網上登記,由招生學校審核通過后錄入網上報名系統并及時通知學生家長。
3
.招生辦法。具體招生辦法見附件2。
4
.嚴格執行市區學區內成套住房入學年限政策。根據上級要求,我區繼續實行“同一套住房,6年內只能享有學區內小學1個學位,3年內只能享有學區內初中1個學位,多胞胎、二孩(多孩)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情形的除外”政策。
(二)民辦學校招生。1
.招生時間。6月24日至7月1日。具體安排見附件1。
2
.招生方式。民辦學校統一通過“合肥市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報名登記系統”,采取“線上報名、搖號錄取”的方式實行網上報名、錄取。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直接錄。粓竺藬党^招生計劃數的,一律通過區教體局統一或認定的系統實施電腦搖號,邀請紀檢監察機關現場監督或公證機構現場公證,學校不得自行選擇性錄取。民辦一貫制學校七年級招生可根據家長意愿,采取直升的方式確認錄取,直升人數未達到或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按上述民辦學校招生要求執行。
3
.招生辦法。具體招生辦法見附件3。
四、工作要求
(一)落實“雙減”要求。區教體局將“雙減”工作成效納入學校目標管理考核和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把學生參加課后服務、校外培訓及培訓費用支出減少等情況作為重要評價內容。嚴禁學校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雙語班”等名義招生,嚴禁以各類特長生名義招生。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以任何形式宣傳中考成績排名、“中考狀元”和升學率。起始年級全面落實均衡分班要求,不得通過考試分班,不得設立或變相設立重點班和非重點班;非起始年級不得以升學為目的重新組設加強班、尖子班、升學班等。
(二)強化監督檢查。區教體局嚴格執行《安徽省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工作指南》(皖教基〔2020〕6號),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發揮聯控聯保工作機制作用,認真排查并依法依規嚴肅查處社會培訓機構等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行為。要加強對學校招生行為的監管,暢通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將緊盯招生重要時段和環節,通過社會監督、輿論監督和明查暗訪等方式加強監管,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教育督導部門要將各中小學招生入學政策落實情況納入責任督學督導范圍,適時開展督導。
(三)規范報名信息采集。全面清理取消學前教育經歷、計劃生育證明、超過正常入學年齡證明等無謂證明材料;預防接種證明不作為入學報名前置條件,可在開學后及時要求學生提供。應當采集學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長姓名、聯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嚴禁采集學生家長職務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應在招生入學時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類APP、小程序隨意反復采集學生相關信息。
(四)嚴懲違規行為。區教體局建立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及時制止和糾正違規行為,并視情節輕重依法予以處理。對于違規招生的公辦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有關負責人、通報批評、撤銷榮譽稱號、取消評優資格等處理,情節嚴重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對于違規招生的民辦學校,依法依規處理,違規行為及整改情況作為核定招生計劃的重要依據,追回有關獎補資金;沒有取得辦學許可證的(含籌設期間)不得招生。對存在與招生入學掛鉤的違規宣傳等行為的校外培訓機構,依法給予責令整改、追究責任人責任、吊銷相關證照、納入“黑名單”、計入年檢等處理。學校違規招生行為和網上報名系統錄入率及錄入進度將納入2022年學校目標管理考核內容,公辦學校網上報名系統錄入工作至9月底全部完成。
(五)廣泛宣傳引導。各中小學要通過網站、微信公眾號、校園公示欄、線上家長會等多種方式,充分、深入、細致解讀市、區中小學招生入學政策。要設立咨詢電話,耐心做好解釋工作,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幼兒園、小學要提前提醒畢業班隨遷子女家長辦理或更換居住證;小學要面向畢業班學生及家長全面宣傳省示范高中指標到校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等政策,增強學生和家長對教育改革發展形勢、教育資助政策的了解,引導學生就近入學。
咨詢電話:0551-63357825/63357137
投訴電話:0551-63357793
包河區2022年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辦法
為做好全區2022年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根據省市有關文件規定,制定本辦法。
一、招生范圍
公辦學校要按照公布的學區范圍招收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二、招生條件
(一)戶籍、房產地址一致居民子女入學
適齡兒童少年戶籍與其父母(雙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一致并單獨立戶,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地址與其父母(雙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獨立產權房產地址一致(簡稱“兩個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地所在學區學校入學。
(二)戶籍、房產地址不一致居民子女入學
家庭戶籍和房產地址不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原則上由戶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門統籌安排入學。確有困難且房產在我區的,由區教體局統籌安排入學。
(三)居住證滿半年隨遷子女入學
堅持以公辦學校為主安排隨遷子女入學,公辦學校學位不足的,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安排在民辦學校就讀。截至2022年8月31日居住證滿半年的隨遷子女,要在規定時間內,根據居住證所在區域,到相應報名點學校現場審核,并提供父母(雙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我區的居住證、經商辦企業營業執照或合法的勞動合同,以及戶口簿、身份證等材料。符合入學條件的,由學校及時安排入學。
(四)其他兒童少年入學
1.住房租賃人員子女入學。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合肥市住房租賃試點工作的通知》(合政辦秘〔2017〕175號)及其配套文件規定執行。
2.留守兒童入學。各中小學要切實關愛留守兒童,摸清底數,加大關愛力度,確保轄區內適齡留守兒童按時入學。
3.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各中小學要依法保障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切實落實“一人一案”,保障能夠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就近就便隨班就讀。區內聽障及視障適齡兒童少年原則上在合肥市特教中心就讀;合肥市太湖路小學“輔讀班”面向老城區招收智障兒童;合肥市屯溪路小學教育集團金斗路小學“包河區特殊教育研究中心”面向濱湖新區招收智障兒童。各中小學要按照區教體局統一部署,扎實有效開展送教上門工作,對不具備到校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要規范、有效實施送教上門,并為其建立學籍,納入學籍管理。
4.華僑、華人、港澳臺胞人員子女和外籍人員子女入學。分別由區僑(臺)務部門、外事部門出具證明,由區教體局統籌安排入學。
5.軍隊轉業干部子女入學。軍隊轉業干部安置至本行政區內,其子女由區教體局統籌安排入學。
6.適齡兒童少年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憑相關證明材料,與本行政區域內適齡兒童少年享受同等入學政策:①父母離異的適齡兒童少年戶口與法定監護人在本行政區內房產所在地并實際居;②父母均為公派出國人員的適齡兒童少年戶口隨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區域內房產所在地并實際居住。
(五)政策優待人員子女入學。
1.軍人子女入學。按照《安徽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工作實施細則》(政聯〔2021〕1號)、《合肥市關于〈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細則》(合教〔2019〕258號)和《關于加強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指導意見》(合擁辦〔2021〕6號)文件執行。
2.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入學。按照《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號)執行。
3.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入學。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隊伍保障機制的意見》(合政辦秘〔2019〕64號)文件執行。
4.2020年疫情期間支援湖北醫務人員子女入學。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支援湖北醫務人員激勵關愛十項措施的通知》文件執行。
5.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按照《關于修訂〈合肥市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接受基礎教育保障辦法〉的通知》(合人才〔2019〕10號)執行。
三、入學程序
(一)持本區戶籍、房產、居住證的居民子女入學
可通過“合肥市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報名登記系統”,采取“線上登記錄取,或線上預約、線下審核錄取”的方式招生。
1.持本區戶籍、房產居民子女入學
(1)小學招生
線上登記錄取。7月4-7日,符合“兩個一致”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通過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登記。學校在規定時間內對其填報資料(含學位年限登記情況)進行線上審核,線上審核通過的顯示登記成功,家長無需到學校進行線下審核。
線上預約線下審核錄取。7月4-7日,戶籍、房產地址不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可通過網上報名系統預約線下審核時間。按照系統提示,攜帶相關材料到學校進行線下審核。
直接線下審核錄取。老年人或其他特殊情況無法在網上登記或預約的,無需在網上登記或預約,可直接去相應學校審核材料。
因特殊情況未及時報名的,于7月18日到相應學校進行補報名。
小學入學報名須出具以下材料: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
②戶口簿;
③房產證;
④兒童出生醫學證明;
如戶口簿無法直接體現父(母)子(女)、夫妻關系的,須提供能體現父(母)子(女)、夫妻關系的相關材料,如結婚證等。
(2)初中招生
我區有小學畢業生的學校,以校為單位,于6月24—26日,到區招生辦公室(設在區教體局)統一辦理小學畢業生升初中集體報名手續,家長無需網上登記,由招生學校審核通過后錄入網上報名系統并及時通知學生家長。
在外區或外地就讀小學需回我區就讀初中的應屆畢業生7月8-9日到區招生辦臨時報名點——合肥市48中學望湖校區(包河大道和祁門路交口向西200米)辦理報名手續。因特殊情況未及時報名的(含民辦學校搖號未錄取的學生),于7月18日到臨時報名點進行補報名。
報名須出具以下材料: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
②戶口簿;
③房產證;
④小學畢業學校蓋章的學籍表或小學完成證書。
如戶口簿無法直接體現父(母)子(女)、夫妻關系的,須提供能體現父(母)子(女)、夫妻關系的相關材料,如出生醫學證明、結婚證等。
2.持居住證隨遷子女入學
隨遷子女入學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通過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登記或預約,憑相關材料在規定時間內,根據居住證所在區域,到相應報名點學校現場審核。報名時間為7月22-23日,補報名時間為7月28-29日。
隨遷子女入學須提供以下材料:
①父母(雙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我區的居住證(居住證截至2022年8月31日滿半年);
②在我市經商辦企業營業執照或合法的勞動合同;
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
④戶口簿;
⑤小學入學報名須提供兒童出生醫學證明;初中入學報名須提供小學畢業學校蓋章的學籍表或小學完成證書。
如戶口簿無法直接體現父(母)子(女)、夫妻關系的,須提供能體現父(母)子(女)、夫妻關系的相關材料,如結婚證等。
(二)其他兒童少年和政策優待人員子女入學。
其他兒童少年和政策優待人員子女入學,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和程序,無需在網上登記或預約,直接提交報名材料。報名材料審核通過后,由區招生辦統籌安排入學。
四、有關要求
(一)制定招生方案。各中小學要制定詳細的招生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監督機制,在學校微信公眾號、校園公示欄等發布致家長一封信、學校招生公告等,及時公布本校招生信息,同時切實做好輿情引導和維護穩定工作。
(二)加強招生宣傳。各中小學要切實做好招生政策宣傳解讀工作,加大宣傳力度,安排專人指導學生家長網上報名登記工作,設立專門咨詢電話并保持電話暢通,耐心做好家長解釋和服務工作。要做好學區內成套住房入學年限政策實施工作,認真核實學位占用情況,加大宣傳力度,同時要做好房產信息登記和學位信息查詢工作。
(三)嚴格規范招生。各中小學要嚴格遵守招生時間節點、程序、辦法,不得違規招收其他學區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或已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有關單位和學校以任何名義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維護招生秩序,確保招生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