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3-05-24 來源:合肥網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糾錯
8月20日,75歲的李大媽在北國超市新石店購物時摔傷,造成左股骨骨折大連養老院。此后,這個責任應由誰負的問題,在家屬跟超市之間起了爭議。
昨日上午,筆者在省三院見到了正在住院治療的李大媽。她說,20日上午,她早早地就來到北國超市新石店門前排好隊,等待超市開門。9時左右養老院網,超市開門,等待的人們就急不可待往里擠。
“當時門口有三四十個人敬老院,還有不少是老年人,大家都想早點進去,就快步往里走。”李大媽回憶說:“在進了超市門口七八米遠的地方,就摔倒了。那個過道挺窄的,我摔倒后仿佛還被人踩了,當時還有三四個人也摔倒了。”隨后,李大媽被超市的工作人員扶起來送到醫院。經檢查,李大媽左股骨被摔骨折。
李大媽的兒子王先生說,事件發生后的第二天,超市的工作人員曾帶著一些物品來醫院探訪母親大連養老院,但對方稱母親摔傷一事超市不過錯。對超市的這種說法兒,王先生覺得無奈接受。
對此,河北馬倍戰律師事務所的王亞瓊律師認為,作為經營性場所,有為顧客供應保險保障的。在上述事件中,對義務問題雙方各執一詞。如果能找到絆倒李大媽的第三方,這個義務應當由第三方來負,但超市也負有連帶責任老年公寓。假如目前找不到第三方,超市應答此負責,而后再對第三方進行追償。
對此,北國超市新石店的葉店長稱,事發當天超市并不促銷活動,剛開門時門口也就二十來個人,不存在家屬所說“擁擠”的狀況。事發時,他們門口有保安,也有相關的“溫馨提示”,管理上也不存在問題。而且,他們的地面等硬件設施也不問題,是被第三者絆倒的養老院。就此來說,超市對摔傷一事不負任務。
葉店長還說,老人是他們的顧客,也是在超市內摔傷的,因此他們才跟家眷協商要出一部分醫療費用,但雙方始終不協商好。如果雙方還是協商未果,可能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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